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4-12-18  浏览次数: 218

各基层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第十四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15年秋季由广东工业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联合举办。为进一步弘扬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精神,夯实我校成为“挑战杯”竞赛发起高校后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的基础,促进校园“第二课堂”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提高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对象

    2015年7月1日以前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两年时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能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国际竞赛中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作品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需一同附上。作品中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申报要求:每篇学术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5.此次选拔赛面向全校学生进行遴选。各学院要特别注重发挥教师科研平台作用,鼓励教师踊跃参与指导学生申报竞赛作品。要特别注重从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学校组建的创新团队和教师创新工作室等科技孵化平台中挖掘作品。各学院在作品参赛学生配备上,要充分考虑现场答辩讲解、技术知识水平、个人形象气质等需求因素,合理调配参赛学生。

四、竞赛日程

    2014年12月26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单位参赛作品项目的选拔工作。要依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规定完成对申报作品及作者的资格审查,组织教师对申报作品充分评估论证,择优推荐优秀作品报学校参加选拔赛。

    2014年12月31日前,各学院上报优秀作品及作品申报书。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83536273。

    2015年1月上旬,举行校内选拔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评出9件作品并进行重点打造,参加省赛、国赛。

    2015年1月-3月,聘请专家对优秀作品予以指导,组织参赛团队对作品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5年4月,上报作品参加“挑战杯”竞赛江苏省选拔赛。

    2015年11月左右,组织入围“挑战杯”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参加全国终审决赛。

五、奖励办法

    1.本次校内选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依据学校相关政策,将对在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级比赛中获奖的师生、组织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奖励。

    附件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doc

       附件2:校内选拔赛作品申报书.docx

附件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名单(参考资料).pdf

附件4: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docx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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