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5-15  浏览次数: 1754

各有关学科: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15〕6 号)的精神,省教育评估院从2011年起对我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实施五年为一个周期的评估,今年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15年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数据

1. 参与对象。我校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具体为:哲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2. 填报内容。填报《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状态数据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基本状态数据表》),内容包括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工作条件、管理工作、社会评价等基本状态数据。

3. 填报方式。请各学科首先进行学科自查,按照要求填写《基本状态数据表》,登录“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http://58.213.129.229:81/xkdpg/)在线进行填报(登录系统使用说明见评估系统)。各学科登陆初始密码为学科代码。

4. 填报时间:

5月,学科自查;

6月,学科填报数据。各一级学科点于6月20日前将学科自查填报的《基本状态数据表》交至学科办;

7月,学校进行统一审查,并反馈意见;

8月,学科修改完善;

9月,上报数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完善后数据上传“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数据填报与数据上传工作的截止日期为9月8日。

二、做好2015年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参评工作

1. 参评学科。2015年评估的学科点为2010年获得授权的法学、教育学、工学三个学科门类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我校共6个,具体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其余2010年获得授权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6年参评。

2. 填报内容。填报主要内容: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工作条件、管理工作;学生满意度及社会评价、主要优势特色等。

3. 填报方式。请有关学科认真组织、做好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自评工作,并填制《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自评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自评表》)并最终上传“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各学科登陆初始密码为学科代码。

4. 填报时间:

5月,学科自查,准备材料;

6月,学科填报数据。各一级学科点于6月20日前将学科自查填报的《评估自评表》交至学科办;

7月,学校进行统一审查评估,并反馈意见;

8月,学科修改完善,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定自评等级与意见;

9月,上报材料。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给出自评意见(含自评等次),各学科将完善后自评表上传“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数据填报与数据上传工作的截止日期为9月8日。

5. 省里评审程序。省里统一组织专家评审,主要分四个环节:①数据公示,9月16日-25日;②材料评审,9月25日-10月15日;③硕士生满意度调查,10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告;④现场考察,11月根据上述各环节情况,确定现场考察的学科点,现场考察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制度是我省建设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建立研究生教育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加强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宏观指导和学科排名的基础性工作,学位点评估是检验学位点是否达到国家的基本要求,推动培养单位建立常态化自我评估制度,为学位点动态调整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工作。请各学科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做好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

2. 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学院(部)要组织成立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吸收学科带头人、导师组长和部分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参与,按照评估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3. 切实做好材料工作。各学科认真梳理本学科情况,整理数据,填写《基本状态数据表》和《自评表》,在系统上传后,请以A4纸打印一式三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印章后于9月8日前送学科办,由学科办统一报送省教育评估院。

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83500233,邮箱:xkb@jsnu.edu.cn。

  附件:

  附件1基本状态数据表 .docx  

  附件2自评表.docx  

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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