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4-12  浏览次数: 807

  一、复试学科名称

本学部各学科(专业)名称如下:

1.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学前教育学、课程教学论、基础教育学、教育学原理

2.教育技术学(含现代教育技术专业)

3.心理学:基础心理学

4.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

5.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6.小学教育

7.教育管理

二、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

时间

411

412

4 13

414

日程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非同等学力的其他考生报到

上午:各考生到教育研究院(静远楼1607室)报到,领取《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时间:8:30-11:30

下午:复试阶段笔试

各专业点考生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面试)

地点

研究生院(3号楼三楼)

加试时间、地点见研究生处复试报到程序单

考试地点:学校统一安排

外语听力口语面试由学部组织安排

三、面试地点

专业综合面试地点:泉山校区5#楼;

四、面试程序

(一)414日上午8,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学前教育学、课程教学论、基础教育学、教育学原理)、小学教育、教育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考生在5#301室集中,宣读面试规则;教育技术学(含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心理学、设计学考生在5#401室集中,宣读面试规则;

(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后,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学前教育学、课程教学论、基础教育学、教育学原理)、小学教育、教育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考生在5#301室等候面试;教育技术学(含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心理学(基础心理学)、设计学考生在5#401室等候面试;

(三)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学前教育学、课程教学论、基础教育学、教育学原理)、心理学、小学教育、教育管理考生外语听力口语面试在5#307室进行;教育技术学(含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设计学考生在5#407室进行。

五、面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学部指定的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各位专家现场独立打分,计分方法为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

(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部自行组织,现场给分。

六、总分计算办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初试成绩:政治理论、外语满分各100分、专业基础(一)、(二)满分各150分,共计满分500分。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设计学为机考)满分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20分,共计满分32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及计划内和自筹经费指标分配的依据。

七、录取原则

(一)各专业根据录取计划内和自筹经费录取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计划内和自筹经费考生的名单(总分相同者的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优先、初试总分高者优先);

(二)凡有下列任一项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

6.经核实的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八、信息公开

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复试名单以及录取名单等信息。

九、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事先熟悉考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并抽签,否则视为放弃;

(二)未面试的考生必须在候考室等侯,服从管理;

(三)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四)各专业(方向)可以视上线和录取人数作适当调整,如考生不愿调剂在复试前须明确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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