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5-04  浏览次数: 566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妥善做好2013年上半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予答辩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

  2.修完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所规定的学分;

  3.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与撰写工作,预答辩成绩合格(若所在专业举行预答辩),且学位论文送审评阅成绩达到学校的要求。

  二、主要工作

  1.评议论文

  每篇论文须由三位专家分别评议,其中至少有两位校外专家。研究生导师不得担任自己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评议人,研究生本人不得参与论文送审工作。延期毕业、跨学历、跨专业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全部由校外专家评议。

  未被学校抽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和已被学校抽捡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式两份)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评议,并回收《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2.制定答辩日程

2013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为25-26日两天

3.成立答辩委员会

  学术型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57位本学科和相近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35位本学科和相近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研究生导师不得参加自己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

  4.组织答辩

  答辩委员会举行学位论文答辩。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学位论文、《硕士学位申请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论文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表决票》《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有关材料于答辩之日提交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答辩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将以上材料整理完善后送交本单位研究生秘书。

  5.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本次硕士学位申请者材料,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确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并将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完善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报学校审批后,学院分类存档。

三、2013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材料要求

165前研究生向教育研究院办公室报送材料

表格下载地址:http://yjsc.xznu.edu.cn/s/48/t/577/p/1/c/1416/d/1430/list.htm

1)学位论文电子稿(文件名:学号+姓名+专业,学院统一汇总打包),如学生论文被省级及以上部门抽检,由学院自行印制。

2)《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每位研究生3份,其中至少有2份为校外专家鉴定,可以是《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书》) 

3)身份证复印件(每位研究生1份)(注明:本复印件仅用于学籍归档)

4)《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表》(每位研究生一式2份)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每位研究生一式2份)

6)《毕业生登记表》(全日制研究生每位1份)

7)《学位申请书》(每位研究生一式2份)

8)《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9)《答辩委员会决议》

10)《答辩记录》(在职教育硕士还必须提交《预答辩记录》)

11)江苏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书(每位研究生一式2份)

12)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13)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

14)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结论(在职教育硕士必须提交)

以上材料除签名(不得用圆珠笔、纯蓝色水笔、铅笔)外,其他内容要求打印;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时,签字、公章必须齐全。

2610前完成以下材料电子稿的报送工作

1)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

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网址:http://202.195.72.11/tsfw/lwtj.htm

联系单位:图书馆情报咨询部,联系电话:83403230

526开通,电子版的提交情况必须由图书馆在“离校通知书”的相应位置盖章确认。

2)学位数据电子版提交

    毕业研究生通过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帐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及科研成果,并对学位授予数据进行核对。研究生管理系统所登录的本人学位授予数据将做为国家学位信息年报的基础信息上报,并对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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