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5-09  浏览次数: 306
  为妥善做好2012年下半年我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予答辩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
  2.修完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规定的学分;
  3.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与撰写工作,预答辩成绩合格(若所在专业举行预答辩),且学位论文送审评阅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二、主要工作
  1.评议论文
  每篇论文须由三位专家分别评议,其中至少有两位校外专家。研究生导师不得担任自己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评议人,研究生本人不得参与论文送审工作。
  延期毕业、跨学历、跨专业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全部由校外专家评议。
  已被学校抽捡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式两份)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委派专人负责送审评议,并回收《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指委发〔2011〕04号)的要求,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2.制定答辩日程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根据本院实际制定《2012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2012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览表》送交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
  3.成立答辩委员会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分别成立答辩委员会,并委派答辩委员会秘书。学术型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5—7位本学科和相近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3—5位本学科和相近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教育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研究生导师不得参加自己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
  4.组织答辩
  答辩委员会举行学位论文答辩。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将学位论文、《硕士学位申请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论文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表决票》、《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有关材料于答辩之日提交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答辩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将以上材料整理完善后送交本单位研究生秘书。
  5.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本次硕士学位申请者材料,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确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并将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研究生处报学校审批后,学院分类存档。
  三、日程安排
  1.11月10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协同导师组组织预答辩和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徐师大研〔2010〕34号),所有硕士论文在送审前都必须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查。
  2.11月2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将《2012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2012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览表》送交研究生处。
  3.11月15日—126,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协同各硕士点安排分组答辩。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定本单位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4.12月6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汇总答辩材料和学位申请材料(见附件),按每位申请者一卷整理后送交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审核。联系人:黄智,联系电话:83403082。
  四、相关要求
  1.各有关院分管领导应认真布置、精心组织,确保本单位答辩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2.各导师组组长或负责人召集本专业导师,统筹安排本专业硕士点答辩工作的具体事宜,拟定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经学院批准后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备案。
  3.答辩委员会应坚持学术标准,按照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要求,发扬民主,公正评价。
  4.答辩委员会应安排专人任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详细记录答辩过程,并将答辩记录(见相关附件)按照归档要求整理、打印、签字后送交研究生秘书,归档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
  5.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联系。
  附件:2012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材料要求

 2012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材料要求

  1.11月10日前各学院下载或到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领取以下材料,下载地址:http://yjsc.xznu.edu.cn/s/48/t/577/p/1/c/1416/d/1430/list.htm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每位研究生一式2份)
  (2)《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表》(每位研究生一式2份,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
  (3)《学位申请书》(每位研究生一式2份)
  (4)《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每位研究生3份,被抽捡学生2份)
  (5)《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记录》(每位研究生1份)
  (6)《毕业生登记表》(全日制研究生一式1份,学院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
  (7)《2012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2012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览表》
  (8)《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9)江苏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书(每位研究生一式2份)
  (10)学位论文封面(每位研究生15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用深蓝色封面,专业学位研究生用淡蓝色封面,学院到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领取)
  (11)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
  21120前各院向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报送材料(填写完备,签字和公章齐全)
  (1)《2012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一份,答辩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2012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览表》一份
  未交清培养费、住宿费的研究生不安排答辩。
  3126前各学院向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报送材料审核
  (1)学位论文电子稿(文件名:学号+姓名+专业,学院统一汇总打包),如学生论文被省级及以上部门抽检,由学院自行印制。
  (2)《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每位研究生3份,其中至少有2份为校外专家鉴定,可以是《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书》)
  (3)身份证复印件(每位研究生1份)(注明:本复印件仅用于学籍归档)
  (4)《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表》(每位研究生一式2份)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每位研究生一式2份)
  (6)《毕业生登记表》(全日制研究生每位1份)
  (7)《学位申请书》(每位研究生一式2份)
  (8)《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9)《答辩委员会决议》
  (10)《答辩记录》(在职教育硕士还必须提交《预答辩记录》)
  (11)江苏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书(每位研究生一式2份)
  (12)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13)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
  (14)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结论(在职教育硕士必须提交)
  以上材料除签名(不得用圆珠笔、纯蓝色水笔、铅笔)外,其他内容要求打印;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时,签字、公章必须齐全。
  41210前完成以下材料电子稿的报送工作
  (1)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
  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网址:http://202.195.72.11/tsfw/lwtj.htm
  联系单位:图书馆情报咨询部,联系电话:83403230。
  11月20日开通,电子版的提交情况必须由图书馆在“离校通知书”的相应位置盖章确认。
  (2)学位数据电子版提交:
  毕业研究生通过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帐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及科研成果,并对学位授予数据进行核对。研究生管理系统所登录的本人学位授予数据将做为国家学位信息年报的基础信息上报,并对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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