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送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2-11-01  浏览次数: 282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及抽检实施办法》(徐师大研〔2009〕26号)、《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学位论文双盲送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检范围
  本次送检范围为2012年下半年经学院同意并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必须符合《徐州师范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学位的规定》要求,并经研究生处同意,方可参加双盲送检。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徐师大研[2010]34号)文件要求,所有硕士论文在送审前都必须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查。
  本次所有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全部由研究生处组织参加双盲送检。
  二、格式要求
  1.送检论文应有目录、正文、引注、参考文献等,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信息。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送检论文封面使用《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封面》(附件1),科学学位研究生送检论文封面使用《江苏师范大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封面》(附件2)。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遵照《徐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规定(暂行)》(徐师大研〔2006〕26号)的要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除学科方向为学科教学英语外,论文一般应以中文撰写,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五千字,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
送检论文内芯的基本格式参照《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暂行)》(附件3)执行。
  4.送检论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三、送检论文评议结论及处理办法
  双盲评议及抽检论文的专家评议结论分为:无需修改正常答辩;修改后正常答辩;修改半年后重新送审;修改一年后重新送审;重新开题一年后答辩。
  只要有一位评议专家的评议结论为“修改半年。后重新送审”或“修改。一年后重新送审”或“重新开题。一年后答辩”,即视为学位论文不符合要求,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答辩,必须按照评议结论通过修改后推迟半年、一年答辩,或重新开题一年后答辩。因双盲达不到要求而推迟答辩后的论文指导、评审等相关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双盲评议细则详见《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及抽检实施办法》(徐师大研〔2009〕26号)。
  四、报送时间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学院将送检论文(一式一份)和送检论文清单(附件4)于2012年10月8日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联系人:杨利华,联系电话:0516-83403082。
  五、其他
  研究生未修满规定学分者,其学位论文将不得送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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