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2-12-13  浏览次数: 127
有关学科: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教研〔2009〕11号)精神,拟开展省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现有的9个省重点学科均要填写建设任务书,主要有2011年立项建设的数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中国史、化学;2012年立项建设的世界史、生态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学科认真制定《“十二五”期间江苏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简称《建设任务书》,具体见附件),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建设责任,细化建设任务,强化建设措施。
  二、各学科制订《建设任务书》要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要突出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成果,细化建设的中期任务与终期标志性成果。在制订一级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时,要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凸显本学科的办学优势与特色;要精心凝炼、统筹确定若干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明确建设目标,明晰发展路径,落实建设任务;在人才培养尤其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方面要取得显著成效,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面要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在解决国家尤其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实际问题方面要作出重要贡献。
  三、各学科要组织好专家的论证工作。各学科组织3-5人的校外专家组,对学科建设目标及其建设措施等《建设任务书》相关内容进行论证,针对专家提出的咨询意见,修改完善《建设任务书》
  四、学科责任单位应对《建设任务书》认真研究,审核后由院长和学科带头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五、学科建设办公室对上报的学科《建设任务书》进行审核确认,《建设任务书》将作为各省重点学科建设实施、经费拨付、中期检查及期终验收的依据。
  六、请各省重点学科在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任务书》的填写和专家论证工作,并将纸质文本2份送交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寄至xkb@xznu.edu.cn
  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835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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